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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

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值班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20-05-11 作者:张苗苗 浏览次数:

JS金沙

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值班工作的通知

全校各部门:

根据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工秘办【20201)要求,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值班工作。结合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  

一、值班安排

(一)人员安排

1.学校总值班人员安排由校办公室负责制表排班。工作日内,学校总值班电话(029-81483012)由校办公室负责,值班地点在校办。工作日外(周末、节假日、寒暑假等)学校总值班由校级领导带班,中层领导值班。

2.因工作需要,其他部门需要安排办公室留守值班人员,必须提前向校办公室(孙倩)报备,校办汇总值班表,并负责协调相关事宜。

(二)值班时间

1.工作日内:值班当天17:30到岗(周五17:00到岗),次日上午8:00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岗。

2.工作日外(周末、节假日、寒暑假):值班当天上午8:00到岗,次日上午8:00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岗。

(三)值班地点

校办公室(办公楼1-09

二、值班人员工作职责

1.负责接听、记录应急值班电话,确保校内外信息畅通。值班人员对学校疫情工作情况应直接答复、处理,不明确的应协调相关部门答复、处理;遇重要问题或值班人员无法处理的事务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情况,并按领导要求作出处置。

2.负责处理重要事项、突发事件等,值班人员要深入校园重点区域进行巡查,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并协助解决。如若接到重要事项或突发事件信息,应及时、准确全面地向带班领导报告,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报,随时汇报情况,直至处理完毕。

3.认真填写值班记录。每天在值班记录本上作好记录,详略得当;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,须详细记录(事件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事件概况、报告部门和人员的联系方式,处置过程和处置结果)。

4.完成带班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。

三、值班纪律

1.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,认真落实“24小时”值班制度,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值班工作,并详实填写值班记录。严禁擅离职守,坚决杜绝联络不畅、非值班人员顶岗现象。校办负责对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现场、电话检查,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。

2.值班人员应提前做好值班准备工作,不得迟到、早退;值班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,不做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项。因特殊原因不能值班者,经校办负责人同意,可提前调换。

3.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。交班人员应将需要续办的重要事项及其注意事项告知接班人员。

4.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,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;电话、传真有关信息和文件按规定办理,严禁泄密。

5.值班人员应服装整洁、佩戴口罩、举止得体、待人热情,树立良好的形象。

6.值班人员要保持值班室环境整洁,物品摆放整齐。

7.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、违反值班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,应依据学校相关纪律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。

四、值班保障

学校为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、生活用品,值班人员务必做好值班室卫生维护工作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JS金沙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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